广东省法学论坛 畅谈法律风险

2017年12月1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参加由广东省法学会指导,广东省法学会港澳法学研究会主办,佛山市法学会、禅城区法学会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与制度保障高层论坛暨广东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学研究会2017年会。这次的法学研究会有高达二百零四位的学者专家出席,总共收录了六十八篇的专业学术论文,其中有二十二位的学者专家上台发表论文,讨论热烈,可谓盛大空前。

 

本次研讨会研讨会探讨的议题为(一)粤港澳台法律冲突与协调、(二)粤港澳台司法协作机制、(三)粤港澳大湾区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中的地位与作用、(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及法律保障、(五)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六)佛山地区营商便利化改革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示范作用、(七)大湾区建设背景下禅城企业在经济、金融、法律方面的对接措施、 (八)其他与大湾区相关的议题。

为了宣扬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推动法治教育与被害预防,宣传法律风险理念,协助公司治理之实践,加强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之防范与管理,增强企业界法律专业与处理技巧,并建立政府机关、企业及民间团体联系平台,强化风险控管机制,降低损害争议,提升企业经营效能。」的宗旨,我在这次的学术研讨会当中,特别整理个人从事律师业务十六年来的经验,撰拟成「从动态交易过程法律风险管理之视角探讨大湾区发展的治理─以一宗跨国买卖事件为例」一文,并上台发表推广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与具体作法。

在这篇论文当中,我将交易的动态过程按先后顺序,区分为议约阶段、签约阶段、履约阶段,与争议处理阶段。每个阶段均有经常实现的法律风险,因此也应该要作好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在议约阶段:对于「交易内容是否合法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知法并守法」。对于「知识产权营业秘密遭受侵害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不完全揭露并签订保密协议」。对于「交易内容超过能力所及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了解交易内容并量力而为」。在签约阶段:对于「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签订书面合同有其必要性」。对于「书面合同形式上未完备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书面合同在形式上必需力求完备」。对于「合同实质内容不完整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书面合同在实质内容上必需力求完整」。在履约阶段:对于「人命伤亡与财物损失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谨慎专注并遵守规范」。对于「履约迟延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注意并遵守履约期限」。对于「证据未留存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及时蒐集并保留证据」。在履约争议阶段:对于「选错争议处理方式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合理衡量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对于「执行难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对于「根本无力追究的法律风险」,相对应的法律风险管理作为是「根据标的金额及自身条件约定争议处理条款」。

本篇论文按照动态交易过程的先后次序,对于法律风险与法律风险管理作完整的介绍与疏理。善于预防各交易阶段未实现的法律风险,与善于处理各交易阶段已实现的法律风险。使每一宗交易均圆满达成目的,则聚沙成塔,必将积累成个人甚至是企业更加光明与圆满的前程,斯为善矣﹗本篇论文得到重视,引起很好的回响,对新的法律学门高度兴趣。

中华法律风险管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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